视觉艺术家对谷歌和 Alphabet 提起诉讼,指控未经授权使用他们的作品来训练 Imagen AI 侵犯版权,引发了关于技术和知识产权交叉的更广泛辩论。
一场法律战正在展开,视觉艺术家与谷歌及其母公司 Alphabet 展开较量,指控他们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的版权作品来训练他们的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器 Imagen。 该案件由张静娜、莎拉·安德森、霍普·拉尔森和杰西卡·芬克等著名艺术家提起,指控谷歌的 Imagen AI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们受版权保护的艺术作品作为其训练数据的一部分。该诉讼凸显了人工智能开发的一个重大版权问题,其中训练数据集通常包含从各种来源抓取的数百万张图像,其中可能包括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这些艺术家正在寻求法律补救措施,包括赔偿损失以及销毁据称在 Imagen 培训期间制作的所有作品副本。这一法律行动呼应了创意专业人士对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影响的更广泛担忧。
该案在司法系统中的进展受到密切关注,因为它可能为未来的人工智能版权纠纷树立重要先例,并且是许多类似的人工智能版权侵权诉讼之一:
- Getty Images vs. Stability AI:Getty Images 在美国和英国起诉 Stability AI,称其未经许可使用其数百万张受版权保护的图像来训练 AI 模型 Stable Diffusion。
- 视觉艺术家 vs. Stability AI、Midjourney 和 DeviantArt:视觉艺术家针对人工智能开发人员提起的集体诉讼,指控他们未经同意使用受版权保护的艺术品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艺术家们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是衍生作品,引发了关于人工智能输出的原创性和复制性界限的问题。
- 程序员 vs. GitHub 和 OpenAI:程序员对 GitHub、微软和 OpenAI 提起诉讼,指控他们的代码在没有适当许可的情况下被用来训练 AI 模型。
美国版权局积极征求公众对如何处理涉及人工智能的版权侵权的意见。这包括讨论人工智能输出是否有足够的人类参与,以将其视为人类的原创作品,或者它们是否仅仅是抓取数据的复制品。
大型科技公司辩称,他们在人工智能培训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是一种“合理使用”形式,旨在识别模式而不是复制原始作品。这一立场是更广泛的行业论点的一部分,即人工智能的训练过程并不是专门旨在提取或复制个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是从广泛的数据集中学习以生成新内容。
随着法律斗争的展开,其结果可能会影响版权法在人工智能背景下的解释方式。围绕这些案例的讨论反映出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需要更新法律框架,以充分解决人工智能技术的细微差别及其对创意产业的影响。
这种持续的情况为技术和版权法的交叉提供了一个关键时刻,为重新定义数字环境中的作者权和知识产权的边界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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